县统站部部长通常指的是县委统战部部长,其职责主要包括:
1. 主管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
2. 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 负责联系本县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 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5. 负责调查研究本县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
6. 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7. 参与县委常委会,参与全县“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与决策,具有话语权和表决权。
根据中国行政级别划分,县委统战部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部长、副部长都属于正科级。作为县委常委,部长个人通常也是副处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职责和级别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