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小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要求
收养人通常需要年满30周岁。
如果是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婚姻状况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
子女状况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抚养能力
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必要经济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健康状况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其他条件
收养人不得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以上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制定,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