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计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设计车辆
设计车辆是公路几何设计所采用的代表车型,其外廓尺寸、载质量和动力性能是确定公路几何参数的主要依据。
根据汽车分类(如小客车、载重汽车等),考虑不同车辆的物理及力学特性。
设计车速
设计车速是指在正常气候、交通密度小、汽车运行仅受道路本身条件(如几何线形、路面及附属设施)影响时,驾驶员能保持安全而舒适行驶的最大速度。
设计车速是确定道路几何形状的重要依据,受汽车最高行驶车速、经济车速、平均技术速度以及地形和经济因素的影响。
交通量
交通量是指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断面的车辆数,常用单位是年平均日交通量(AADT)。
交通量预测和设计时需要考虑交通量的季节性变化。
通行能力
通行能力指的是在一定道路条件和交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上的最大车辆数。
评估道路能否有效承载交通需求。
法律法规及标准
遵循《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以及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标准和规范。
功能性需求
明确公路的功能(如干线公路或集散公路),以及是否需要控制出入等因素。
设计目标包括确保较高的运行速度和安全性,以及对非汽车交通量的考虑。
地形及其他自然条件
结合地形、工程经济等因素,考虑对道路设计的影响。
服务水平
考虑道路的服务水平,包括设计速度、路基宽度等,以适应不同交通组成和需求。
这些依据共同作用于道路设计的全过程,确保道路既满足功能需求,又具备安全性和舒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