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是一种国家体制,它保留了君主作为国家的象征性元首,但君主的权力受到成文或不成文宪法的严格限制。在这种体制下,政治权力由君主和由宪法组织的政府(如议会)共同分享。君主立宪制旨在结合君主制和共和制的特点,既保留传统的君主地位,又通过立宪手段树立人民主权和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用共和政体。
君主立宪制可以分为两种主要类型: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在这种体制下,君主交出立法权但保留部分行政权,首相通常作为君主的辅助,负责治理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由议会制定,君主在议会制定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这是目前世界上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其中君主的权力进一步受限,通常仅作为国家象征,而实际的行政权力掌握在由选举产生的政府手中,如内阁。
君主立宪制最早的国家是英国,它在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限制了君主的权力,确立了议会至上的原则。如今,英国、日本、西班牙、泰国等国家都采用了君主立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