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金的计算遵循以下标准:
计算基数:
依据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计算年限: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上限限制:
对于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除了支付正常的经济补偿外,可能还需支付额外补偿。
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请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标准计算劳动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