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是人民法院内部的一个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确保法律文书得到履行。具体职责包括:
1. 执行本院一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 执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 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 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5. 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6. 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7.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8. 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与公安、检察、工商、银行、税务、海关、部队等有关部门或其他执法机关的冲突;
9. 组织领导或指导监督全区法院的执行工作。
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拥有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如司法拘留、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以保障司法判决的有效实施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