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等;
4. 如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6. 如有迁入地同意接收的证明,如村委会或乡镇政府的同意证明;
7. 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8. 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9. 计划生育审查证明(如适用);
10.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具体要求根据地方公安局规定而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需要注意的是,材料清单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