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卖方所需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明);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地区需要);
6. 如有贷款,需提供贷款结清证明;
7.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等)。
买方所需资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地区需要);
3.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单身证明);
4. 购房资格证明(限购城市可能需要提供);
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房屋评估报告、房屋测绘图纸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其他注意事项:
若单位购买私房或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书等文件;
如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若房屋有抵押,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若涉及法院判决,需提交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或公证书。
请根据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