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来说:
1.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3.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实行在线监督管理。
4. 申请人应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受理、初审、复审等环节。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公租房申请的具体流程或条件,请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