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密度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通常以百分比表示。具体来说,它是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这个指标反映了该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建筑密度可以用来衡量城市或地区的建筑覆盖程度,以及规划者对土地利用的效率。
建筑密度的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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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建筑物基底面积总和)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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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如果一个地块的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为3,000平方米,则该地块的建筑密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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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 3,000平方米 / 10,000平方米 = 0.3 或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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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因为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于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