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信人通常指的是在经济活动中,未能履行其法律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企业的相关人员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 拖欠债务、违约不支付货款、恶意逃废债务、提供虚假材料等。
失信行为会对社会和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损害诚信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可能会被法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失信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也会受到限制,如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可能会被限制高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