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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原创2025-06-20 02:59:26

参加工作时间通常是指一个人开始从事专职工作,并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时间。具体认定方法如下:

一般员工

通常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工作的日期作为参加工作的时间。

军队转业干部

按照入伍时间进行认定,即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日期算起。

工人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前招收的工人,以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2008年1月1日之前,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招用的工人,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

民办教师

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后,其参加工作时间从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依据为民办教师相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知识青年

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算,档案中须有审批材料或能查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毕业分配参加工作,以参加工作进编核定时间为准。

经公开考试录用参加工作,以录用审批表中批准的时间为准。

其他特殊情况

如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

对于已经办理招工录用手续但未马上上岗,而是参加企业安排的上岗前培训后再上岗的情况,从事有工资报酬的工作起始之日应认定为参加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请注意,参加工作时间的具体认定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以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的有关规定为准,并参考个人的档案材料和相关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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