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指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公共利益为目的,主要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和特殊群体提供的就业机会。这些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如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等)、城市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如社区保安、卫生保洁、托老托幼服务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和公共服务岗位(如收发、驾驶、门卫等)。
公益性岗位具有以下特点:
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
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帮助其实现就业,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同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非营利性:
这些岗位通常是非营利性的,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而非追求经济效益。
面向特定群体:
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如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政府出资: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由政府出资,确保岗位的资金来源。
专业性和服务性:
公益性岗位通常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类的工作。
就业困难人员遇到以下情形将无法上岗:
1. 领取营业证照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
2. 与非承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建议:
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就业机会,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积极申请。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