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租赁合同及房东的相关复印件(如房产证、产权证等)。
如果是租房,需提供租房完税凭证。
如果是自有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如果是单位公房,需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加盖公章。
如果是农民房且无房产证,需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或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
照片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可能因地区要求而异)。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居住证明申请表(需粘贴一寸彩照)。
数码照相回执。
户口簿。
居住证或暂住证。
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等就业或就读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
子女随往证明(如独生子女证)。
建议:
提前向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咨询具体所需材料,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准备好所有材料后,尽量提前办理,以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办理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