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学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评估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执行全校教学工作计划,确保教学活动按计划进行。
2. 管理教师的教学任务、学生的学习要求、考试安排等教与学相关事务。
3. 监督和评估教学质量,组织教学评估、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
4. 负责专业和课程建设,包括专业设置、调整、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
5. 协调解决教学活动中的问题,审查教师教案,听取教师讲课,检查教学进度。
6. 管理教学资源,包括教材选用、多媒体教室及网络资源规划建设。
7. 组织和安排全校考试、考核及补考,处理考试违纪事件。
8. 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管理、新生复查、转专业、转学、学业警示、毕业生资格审查、学位授予评定等。
9. 参与制定学院教学发展规划,组织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10. 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11. 与兄弟院校进行业务与资料交流。
12. 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教务处通过这些职责,旨在保障学校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升教学质量,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