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通常包含以下部门:
1. 政治处:负责交警队伍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人事工作。
2. 综合科(指挥中心):负责全市交警的指挥、监督和协调工作。
3. 宣传大队:负责对外宣传和公共事务。
4. 法制大队:提供法律保障,监督交警执法行为。
5. 事故大队: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认定。
6. 秩序大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7. 科信科:负责交警队伍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
8. 财装科:负责交警队伍的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
9. 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注册登记、牌证发放等。
10. 特勤大队:负责处理特殊紧急情况。
11. 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和巡逻。
12. 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其他等级公路的交通管理和巡逻。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