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航局的规定,乘客在飞机上携带充电宝需遵守以下规则:
1.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Wh。换算成毫安时(mAh),大约相当于27000mAh。
2. 如果充电宝的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需要经过航空公司的批准后才能携带。
3. 每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充电宝。
4. 在飞行过程中不得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
5. 充电宝必须有清晰的标识,显示其额定能量或其他相关参数,以便于计算和核查。
6. 充电宝通常以5V接口为主,20000mAh的充电宝在5V电压下换算后正好是100Wh,因此可以携带上飞机。
请根据您的充电宝规格和航空公司的具体要求进行携带,并确保符合民航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