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二胎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基本证件
身份证
结婚证
户口本
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双方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如已生育两个子女,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
如子女已达法定婚龄后死亡,需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未生育或收养子女证明
注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单独夫妇原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注销,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向男方或女方户籍地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提交齐全资料后,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要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告知书
生育登记
生育家庭只需提供结婚证明和生育申请备案即可,即事即办灵活快捷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特殊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死亡证明等
建议
提前准备: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流程顺畅。
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在准备材料和提交申请前,可以先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
注意时效:在生育孩子三个月内,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计生办进行登记,以免影响相关待遇的享受。